轉消費為收入

凌晨12:44 黑老闆 0 Comments

轉消費為收入_健全財務︱黑老闆說

  談理財總離不開「開源節流」四個字,但是景氣不振、薪資凍漲、月光族橫行,若無法兼差賺外快又挪不出錢投資,難道一輩子就只能縮衣節食?黑老闆在《我的B面人生》有提到「轉消費為收入」花錢也能賺錢這樣的新概念,或許是不錯的解決方案。


  行政院主計處《106 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》指出:台灣每戶平均全年可支配所得1,018,941元(中位數觀察每戶可支配所得僅88萬元)其中平均消費支出811,670元、儲蓄207,271元(每月存款不到2萬元)若按目前定存年利率僅1.07%換算年息僅2,218元,縮衣節食一整年,連想帶全家吃一頓像樣的大餐都很勉強,理財致富這檔事還真是令人感到絕望,何況這樣的存款對月光族而言根本達不到,但是生活再拮据人人都得消費,差別在花多花少而已,若真能「轉消費為收入」那簡直就是一道希望的曙光啊!

轉消費為收入_邊買邊賺︱黑老闆說
轉消費為收入_邊買邊賺︱黑老闆說

  如同一開始所說理財總圍繞在開源節流,所謂「轉消費為收入」首先要強迫自己計畫性採買,盡量購買降價、折扣或有回饋的商品,而回饋最好是實實在在現金而非強迫再次消費或有期限的優惠點數、兌換不實用的贈品。假設全年平均減少5%的支出,不就等於多出5%可支配所得嗎?如此除可提高消費力,關鍵在於消費就是投資,提高消費額度就等於挹注投資本金,創造更高的投資效益。

  當然,有人會質疑去哪裡找天天都打折的優惠商品?更甭說大部分柴米油鹽等生活必需品不是經常性甚至從來都不打折。沒錯!這是好問題,所以想要真正做到轉消費為收入必須符合幾項前提:
一、必須是食、衣、住、行等居家消費,而非為拿折扣而擴張不必要的非民生必須消費。
二、必須一年365天都有優惠折扣或回饋,不能只找偶發性或季節性折扣商品/商家,影響居家生活所需採買。
三、折扣以外的回饋必須是現金,方能靈活家庭收入支配,錢滾錢、利滾利。
四、onlin線上購物與offline實體零售不可偏廢,尤其是服務性消費,例如美容美髮、洗車、汽車保養、用餐、看電影…占極大比例的消費。

  上列前提乍聽起來頗為嚴苛,不過實際操作起來其實並不會太難,黑老闆和寶姨共同經營的網路加盟電商「 shop.com 」就是一個擁有超過三千家異業合作夥伴商店、最高提供33%現金回饋的導購平台,其中除了不乏國內龍頭量販店、網路通路商如家樂福、FriDay(以前叫goHappy)、特力屋、生活市集、金石堂、GOMAJI、永豐餘(五月花)、Kuai3(燦坤)、亞尼克、阿瘦皮鞋、天母嚴選、Smart A、批薩市、品東西…當然還有我們自家的黑鑲金咖啡(現金回饋高達15%唷~)族繁不及備載,只要憑電子郵件、本名(方便未來將現金回饋匯至個人金融帳戶)立刻加入會員,不用等一年一度雙11、週年慶,天天都便宜,天天享回饋,連搭台灣大車隊計程車都有2%的現金回饋呢!!

  大家或許可能覺得2%5%…似乎太低了,但其實高出定存利率2至3倍,甚至可以設定折扣回饋更高的商品,何樂而不為?仔細想想,一般人就是薪水無法更上層樓或有潛在危機、打工族沒膽識也沒能力創業、甚至曾有不好的投資經驗承受不起投資風險,但是「轉消費為收入」是相對簡單、毋需排擠生活支出、幾乎零風險穩賺不賠,何不試著去改變消費習慣?只要聰明的轉換平台或轉換品牌就能增加投報率,放著不賺真是太可惜了,當然,如果真的覺得5%還不夠,可以進一步了解「購物年金」與如何兼職起步加盟網路電商,賺取額外且可觀的通路業績佣金,不過那又是後話了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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